十二經脈經絡系統的主體,具有表裡經脈相合,與相應臟腑絡屬的主要特徵。 包括手三陰經 (手太陰肺經、 手厥陰心包經手少陰心經 )、 手三陽經手陽明大腸經手少陽三焦經手太陽小腸經 )、 足三陽經足陽明胃經足少陽膽經足太陽膀胱經 )、 足三陰經足太陰脾經足厥陰肝經足少陰腎經 ),也稱為“正經”。

脈絡主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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